熱新聞 2026-09-24
赴中小心踩紅線!陸委會示警4證件恐遭除籍

赴中國旅遊或交流,申辦證件務必看清楚!陸委會示警,依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規定,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,一旦查證屬實,將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,由戶政機關廢止台灣戶籍。尤其「台灣居民定居證、中國居民身分證、中國護照、中國邊境旅遊護照」4類證件,更可能踩到身分紅線。
首先,「台灣居民定居證」是中國提供台灣民眾辦理落戶的相關文件,涉及後續常住戶口登記;若取得「中國居民身分證」,通常也代表已在中國完成常住戶籍登記。依現行規定,台灣人民在中國設有戶籍,經查證後將依法處理台灣戶籍及身分。
「中國護照」同樣是法律明定的紅線。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第9條之1規定,台灣人民不得領用中國護照,違反規定者將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。
另外,「中國邊境旅遊護照」也要特別注意。部分旅行業者可能以「方便通關」、「快速辦理簽證」等方式招攬旅客,容易讓民眾誤以為只是短期通行文件。但陸委會提醒,即使效期短、僅供邊境旅遊,只要屬中國公安機關核發的護照,仍可能涉及領用中國護照的法律規定。
至於民眾常用的「台胞證」,屬赴中國使用的旅行證件,並不等同在中國設籍或領用中國護照,單純持有不會因此喪失台灣身分。
陸委會提醒,民眾赴中旅遊、工作或交流時,若遇旅行社推銷陌生證件,應先確認文件性質及法律效果,切勿為了「快速通關」貿然申辦,以免影響自身戶籍及相關權益。
